关于下发《市建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(暂行)》的通知
建委系统各执法单位、机关有关处室:
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,提高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,公正文明执法,有效预防执法腐败,根据《乌鲁木齐市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16号)要求和行业法律法规规定,建委认真梳理了职责范围内行政处罚事项共136项,并按要求对每一个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。现将《市建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(暂行)》予以印发,同时在建委网站公布(www.qdhelen.com)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市建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(暂行)》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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